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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聲明 (譯本)
尊重個人資料的私隱權及確保收集個人資料時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的宗旨,在有需要時,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會向顧客或其他與我們業務有關的人士索取私人資料。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人士,可能令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無法進行某項商業交易或提供有關服務。收集個人資料的內容包括資料當事人之姓名、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郵地址、身份證號碼及所屬公司等。
目的
收集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主要用途如下:
| (i) |
確認交付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的貨品及貨物的貨主; |
| (ii) |
處理交付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的貨品及貨物; |
| (iii) |
貨品及貨物的清關用途; |
| (iv) |
通過電子郵件、文章或宣傳單張形式向顧客直銷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的服務; |
| (v) |
向航空機關、海關、稅務機關、法庭及警方及任何其他與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人士透露資料,以上組織包括海外機構 ; |
| (vi) |
為與業務有關的活動進行統計分析; |
| (vii) |
支援與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業務有關的服務; |
| (viii) |
招聘、雇用及其他直接有關的事宜; |
| (ix) |
保安理由。 |
公司政策
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的政策及慣例如下:
| (i) |
收集足夠而非過量的個人資料,進行與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業務或活動有關的用途; |
| (ii) |
根據資料的用途,確保由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收集或保留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 |
| (iii) |
除非法例禁止或對公眾不利,否則已沒有用途的個人資料,將於一段合理時間內被刪除; |
| (iv) |
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只用於在收集該等資料時會將其使用於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目的; |
| (v) |
採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收集的個人資料不會未經許可或意外地被取閱、處理、消除或作為其他用途; |
| (vi) |
採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資料當事人獲知會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及資料主要用途;及 |
| (vii) |
資料當事人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訂明的程序,閱取及修正其個人資料。 |
| (viii) |
資料當事人在瀏覽我們的網址時,我們會透過「曲奇」檔案收集有關瀏覽的一般資料。該等資料將收作技術用途及上述列出的用途。資料當事人可以選擇不接受「曲奇」檔案,但可能會因此不獲得某些服務。 |
假如你有任何疑問,請透過電子郵箱"info@hacis.com"或以下地址與我們聯絡:
香港空運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國際機場
超級一號貨站
辦公大樓北座六樓
(本中文譯本與英文意義如有任何不符或爭議之處,應以英文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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